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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3年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日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2023年5起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一、马某璟等3人生产、销售不合格豆粕案


马某璟、马某聪、赵某新等3人在正规厂家生产的饲料豆粕中添加麦麸、米糠等辅助小料进行加工后二次销售,产品蛋白含量不合格,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023年12月,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马某璟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马某聪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赵某新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二、杨某等3人生产、销售假冒种子案


杨某、何某雄、甘某波等3人购买玉米籽和假冒种子、种子袋子后,生产假冒正大玉米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2023年9月,册亨县人民法院对杨某、何某某、甘某某等3人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三、刘某生销售假草甘膦案


刘某生购入不合格的农药后进行二次销售,犯销售伪劣产品罪,2023年10月,紫云县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良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四、刘某良销售假草甘膦案


刘某良分5批次购入不合格农药后二次销售,犯销售伪劣罪,2023年11月,兴仁市人民法院判处刘某良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


五、覃某祥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覃某祥生产销售不合格肥料,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022年12月,从江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一审:王敦毅

二审:周伟斌

三审:王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