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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新论】创新基层治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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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治理是篇大篇章,吸引“新村民”共同治理是一个好的探索。


费孝通在《江村经济》里论证过“本村人”和“外来户”的关系,大意是本村村民和外来户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在这个社区内,外来户总是过着多少有点见外的生活,很难融入本村人的生活,也很难被真正接纳。值得注意的是所谓“外来户”全部从事如理发匠、杂货商、药商等特殊职业,他们手里也没有土地。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治理面临诸多新挑战。人口流动加剧、利益关系复杂、矛盾纠纷增多等问题日益突出,基层治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基层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创新基层治理,才能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近记者在黔东南州雷山县乌东村采访时,看到了有趣的场景:来自广东的民宿企业家袁銮不仅和本村人打成一片,还把家都安在了乌东村,短短3年时间,从单纯投资搞民宿到成为乌东的名誉村长,村里给划了一亩田,让他全面融入乌东发展,完成了民宿主、“新村民”和“智囊团”的三级跳。


事实上,“新村民”之所以被称为“新”,是为了与此前就在村里生活的老村民作区分,实际上近年来这一群体越来越庞大,城市居民下乡生活早不是新鲜事。


从生活方式上看,在村里种粮种菜、自给自足,生活成本更低,还能摆脱大城市的快节奏生活压力。


从发展路径来看,不只是乡村赋予“新村民”美好生活,“新村民”的到来也给乡村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除了帮助激发乡村内生发展动力,还有许多人带着资金、人脉来到乡村扎根生活,有的帮忙出资修缮学校、建立养老机构,为提升乡村“软服务”贡献力量。


乌东村通过“原住民+新村民+智囊团”的三民共治模式,引进来自发达地区的专业能人,走出发展专业范,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激情。让“本村人”和“外来人”合力谋求发展。形成了“村‘两委’带头管理、智囊团出谋划策、原住民和新村民共同参与”的乡村治理新模式,全面激发了基层治理新活力,大大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不论是生活还是理想,人才下乡创业生活,做出选择的出发点和含义都不尽相同,不能一概而论。就拿乌东村的袁銮来说,来到乌东村通过开民宿、自由写稿、制作手工艺品等方式保持输出,化身“新农人”流量博主,帮助打开当地农产品销路,让农民实现增收。参与改建村里的闲置房屋,让乡村恢复活力,许多本地村民慢慢回流,返乡参与家乡建设。


“新村民”和“老村民”,本质上都是乡村建设和发展的一分子,我们乐见新老村民通力协作,共同为乡村注入多样化的思想活力。从这个意义来说,“新村民”不应只是“过客”,“本村人”及当地政府也应该在“新村民”下乡生活适应环境等方面提供帮助,携手推动村庄建设。达成这样的“双向奔赴”,方能让新老村民更好“对话”,共同打造和美乡村。


创新基层治理的路上步履不停,坚持守正创新,顺应实践发展,持续完善制度,就能为提升治理能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基层治理就会拥有来自“千军万马”的无穷智慧,在每一个细节处书写乡村全面振兴的新篇章,夯筑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石。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评论员 晏惠轩

编辑 刘娟

二审 杨韬

三审 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