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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个统一”让林地林木不动产权证办理更便捷

  7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林权登记改革,通过“三个统一”推进办证更便捷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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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全省统一的林地林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我省正积极构建政府主导,自然资源和林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共同参与的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机制。对林权登记存量数据集中进行清理规范,在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数据整合,建成全省统一的林地林木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为林权登记夯实工作基础。

  

  制定全省统一林权登记标准。目前我省已经制定了涵盖所有业务类型、具体到每一种登记的申请资料清单,全省统一标准,极大方便林农林企申请办证。后续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将组织各地主动公开、及时告知,方便林农林企知晓、办事。


观山湖区朱昌镇生态园林。(来源《多彩贵州美美与共》画册).jpg

贵阳观山湖区朱昌镇生态园林。(来源 贵州图片库)

  

  建立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云平台。将林权抵押登记搬到线上,借助全省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云平台,深化和各类银行的政银合作,将林权抵押登记纳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把登记窗口延伸到银行网点,推广使用电子抵押证明,实现林农林企贷款、抵押登记“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全程不见面。

  

  此外,《实施方案》坚决落实不收取调查费的惠农政策,办理集体林权首次登记,或原林权登记图件缺失、界址不清,需要开展地籍调查的,由政府承担费用,不收取林农费用。加强调查和合同管理工作衔接,林地承包合同、流转合同是林地物权生效的法定要件,不动产权证书是权利证明。落实先地籍调查、再签订合同、后登记发证的改革新要求,县、乡两级政府充分发挥村组作用,创新林权地籍调查,把林地界址、面积等信息明确无误地固定下来,切实维护好林农林企的合法权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春英 王瑶 程佩佩 程洁

编辑 刘思博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