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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为公益林经营管理“松绑”

  7月26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我省公益林建设管理的难题,为公益林经营管理“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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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由于历史原因,我省公益林建设管理存在面积占比过大、区划不够科学、林分质量退化等问题,林农申请调整公益林或更新人工公益林的意愿强烈。为解决以上问题,《实施方案》出台了有针对性的举措。

  

  合理确定公益林区划。贵州将依法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推动公益林与天然林并轨管理,加快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占比,允许对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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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序开展公益林采伐。公益林的更新性采伐一般按照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增加2个龄级执行。此次改革突破更新性采伐年龄的限制,对人工起源二级国家级公益林中的成熟林、过熟林和地方级公益林有序开展更新性采伐,有利于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

  

  支持鼓励公益林合理利用。允许林下、林间、林缘空间综合开发利用,鼓励支持发展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林木生物质利用等绿色富民产业。支持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内规划合理利用区,发展自然教育、科普宣教、休闲健身等业态。支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发展林业碳汇,支持并持续优化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同时,为解决生态保护和林农权益的矛盾,在重点生态区位开展人工商品林赎买,目前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试点探索,下一阶段有计划地拓展到其他区域。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春英 王瑶 程佩佩 程洁

编辑 刘思博

二审 李劼

三审 田旻佳